close

我大徹大悟的覺得:兩個人在一起若無法彼此砥礪,互相成長及了解,只剩下猜忌、誤會、難過或是有無論如何都跨不過的橫溝的話就是時候該分手了。無論兩個人在一起多久都一樣。

我無法理解也最討厭和一個人在一起只因為習慣有他陪伴。(好奇怪,不是因為愛他耶,是習慣
我也痛恨有人時間來綁架兩個人!例:我們在一起很久耶!從@@@到@@@。(噢?所以呢?在一起不開心就是不開心啊!那些時間你沒跟他在一起時間還不是一樣會過!

回憶是最好的惜別禮物,趁還沒把情況搞得更糟之前,長痛不如短痛,甩甩秀髮瀟灑的走人吧,然後不要聯絡。(有人能當朋友,我不行就是。)

我純粹只因為想和他在一起而在一起,因為愛因為喜歡因為自然而然會越來越想和他分享生命中的一切而在一起,是遞增的。

單純想要讓彼此快樂,自發性,初衷的,不參雜其他想法,沒有附帶條件。(不是那種無條件免費女傭讓對方快樂那種,反之亦然)

不會是因為什麼習慣啊、交往的時間長短啊。

習慣的話,我還倒不如養隻貓或狗都比較可愛和忠誠
若交往的時間長短能等同於投資報酬率的話,那大家都不會分手啦。交往越長感情就等於一定更好嘛!(那怎麼會有第三者呢?怎麼又會離婚呢?又怎麼會分手呢?)

都是功課啊功課。

每段戀情會結束等於你這階段的功課結束了,趕緊準備好迎接下個吧。會越換越好的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Natalie 的頭像
    Natalie

    純粹的「我」

    Natal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